“是药三分毒”,三是泛指,不是指百分之三十,但是说出了药物不只有治疗作用,而且是有不良反应的。
药物不良反应,是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功能时出现的有害的和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是伴随正常药物治疗的一种风险。比如几种常见的不良反应:扑尔敏导致的嗜睡,布洛芬带来的胃肠不适,青霉素过敏,氢氧化铝引起便秘等都属于药物不良反应。
嗜睡
胃肠道不适
过敏
便秘
一种药物可以有多种不良反应,但是不一定会发生的,而且发生有轻微严重等程度上的不同。
Ⅳ级:病人可忍受,不需停药或减量,经一般对症处理或不需处理即较快恢复,对病人康复无直接影响者。
Ⅲ级:病人难以忍受,被迫停药或减量,经一般对症处理后好转,对康复无直接影响者。
Ⅱ级:不良反应症状明显,有各器官病理改变或检验异常,被迫撤药并作特殊处理,对病人康复已产生直接影响,或不良反应持续7天以上者。
Ⅰ级:致命或有生命威胁的,需立即撤药并作紧急处理者,或不良反应持续一个月以上者。
a、药物本身的选择性
b、患者的遗传因素、性别、年龄、病理生理状态
c、用药的剂量和方法
用药往往经过医生的权衡获益风险关系和药师审核,因为药物有不良反应,而放弃积极的治疗这就是“因噎废食”了。该吃的药还是得吃啊。
① 遵循用药的方法、时间,比如一些药物饭后吃减少胃肠道不适,一些药物晚上吃,减少嗜睡带来的困扰,遵循注意事项指导,比如吃甲硝唑后不喝酒。
② 避免突然停药,比如降压药、降糖药、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未经医生许可,不应突然停用,否者引起原病复发或者恶化。
③ 药品种类过多或者剂量过大不良反应发生的概率和严重程度往往增大并且容易发生相互作用。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药物。
一些医生药师有交代过的较轻的能忍受的不良反应可以先自行观察,不能判断的应咨询医生、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总而言之呢,药物是我们与疾病斗争的重要工具,不能滥用乱用,但是需要用时也不能过于忌讳,正确规范使用,有问题及时寻求专业技术人员的帮助,我们便能更好的利用它。
审稿专家:广东省药学会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吴小林/朱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