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抑制尿酸生成的制剂
☆ 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
☆ 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
☆ 痛风石;
☆ 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
☆ 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成人常用量:初始剂量一次50mg,一日1~2次,每周可递增50~100mg,至一日200~300mg,分2~3次服。一日最大剂量不得大于600mg。
☆ 儿童治疗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常用量:6岁以内每次50mg,一日1~3次;6~10岁每次100mg,一日1~3次。剂量可酌情调整。
☆ 高尿酸血症与痛风患者一线用药,使用前应进行HLA-B*5801基因检测,CKD1-2期每2-4周增加100mg/d;CKD3-4期每4周增加50mg/d,最大剂量200mg/d。
☆ 本品不能控制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不能作为抗炎药使用。
☆ 本品促使尿酸结晶重新溶解时可再次诱发并加重关节炎急性期症状,故应在痛风发作缓解2-4周后方开始应用,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痛风发作,不建议停用降尿酸药物。
☆ 服药期间应多饮水,并使尿液呈中性或碱性,以利尿酸排泄。
☆ 本品必须由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至有效量维持正常血尿酸和尿尿酸水平,以后逐渐减量,用最小有效量维持较长时间。
☆ 本品不宜与铁剂同服。
☆ 如出现任何皮肤反应或其他超敏反应体征应当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 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
☆ 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
☆ 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
☆ 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
☆ 本品可导致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药物超敏综合征、肝肾功能损伤等。
☆ 对本品过敏、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和明显血细胞低下者禁用。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儿童:用药剂量应酌情调整。
☆ 有肝肾功能损害者及老年人应谨慎用药,并应减少一日用量。
☆ 本品为处方药,需要医生开具处方到医院药房或有资格销售处方药的药店才能获得。
☆ 避光,密封(10~30℃)保存。
审稿专家:广东省药学会 中山市阜沙医院 副主任药师 刘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