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WHO提供的药品不良反应的分级标准,药品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分为4级:
一、致命的或者有生命威胁的,需要立即撤药并且做出紧急处理者,或者不良反应持续一个月以上者;
二、病人反应症状明显,有各器官病理生理改变或者检验异常,被迫撤药,并且需要做特殊处理,对病人的康复已经产生直接影响,或者不良反应持续7天以上者;
三、病人难以忍受,被迫停药或者减药,经过一般的对症处理后可好转,且对病人的康复没有直接影响者;
四、病人可以忍受,不需要停药 或者减量,经过一般的对症处理或者不需要处理即可以较快恢复,且对病人的康复没有直接影响者。
作者:雷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