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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液体给药只能使用mL标准的呼声日渐高涨

发布日期:2016-12-11 来源:用药安全时讯编辑部

 美国国家处方药项目理事会(The National Council for Prescription Drug Programs,NCPDP)近期发布了标题为“口服液体药物容器标签上给药名称标准化的建议和指导”的白皮书。该白皮书支持将毫升(mL)作为口服液体药物容器标签上所用的液体测量标准单位。该白皮书还呼吁普及带有数字刻度的给药装置和对应于容器标签的单位,比如在每次分发口服液体药物时包含一个给药装置。NCPDP还重申,对于小于1的剂量,在口服液体药物标签上,应始终使用小数点前的“0”,并且不应使用跟随小数点后的“0”。在过去,NCPDP在采纳标准方面(尤其在社区药店实践中)对药店领导者和专业组织有显著影响。因此,该白皮书是个好消息,并且与ISMP 2014~2015医院药物安全最佳实践目标中的第五项非常一致,后者呼吁组织使用仅显示公制计量单位的口服液体给药装置(口服注射器/杯/滴管)。因为目前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CDC)、ISMP、消费者卫生保健产品协会(CHP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美国公制协会(USMA)及美国儿科学会(AAP)已启动了一些将有助于指导医疗机构致力于公制计量单位的计划。此外,联邦全国协调员办公室(ONC)目前正在就以下方面征求意见:ONC是否应针对电子健康记录(EHR)技术采纳认证标准(或在认证标准内建立要求),从而对口服液体药物处方使用公制标准或采纳另一种方法来降低电子处方期间的不良事件风险。

   编辑部编译自:ISMP News Letter 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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