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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药】乳腺癌治疗的靶向药物——恩美曲妥珠单抗

发布日期:2024-03-01 来源:PSM志愿者 作者:暨南大学附属广州红十字会医院主任药师 傅永锦

药品分类:抗肿瘤药物


1、本品的作用机制有哪些?

☆ 恩美曲妥珠单抗是一种靶向HER2的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含有人源化抗-HER2 IgG1曲妥珠单抗,该抗体通过稳定的硫醚连接体MCC(4-[N-马来酰亚胺甲基]环己烷-1-羧酸酯)与微管抑制药物DM1(美坦辛衍生物)共价结合。

恩美曲妥珠单抗具有多种作用机制,包括曲妥珠单抗的抗肿瘤作用DM1的抗肿瘤作用。恩美曲妥珠单抗为靶向 HER2的抗体药物偶联物。抗体部分为人源化抗HER2 IgG1曲妥珠单抗。小分子细胞毒素DM1为微管抑制剂。经与HER2受体IV亚结构域结合,恩美曲妥珠单抗通过受体介导内化和溶酶体降解,在细胞内释放包含DM1的细胞毒分解产物。DM1与微管蛋白结合,干扰细胞内微管网络,导致细胞周期阻滞和细胞凋亡。此外,体外研究显示,与曲妥珠单抗类似,恩美曲妥珠单抗抑制HER2受体信号,发挥抗体依赖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作用,抑制过表达HER2人乳腺癌细胞HER2胞外结构域的脱落。

2、本药的适应症是什么?

早期乳腺癌:用于接受了紫杉烷类联合曲妥珠单抗为基础的新辅助治疗后仍残存侵袭性病灶的 HER2 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 晚期乳腺癌:用于接受了紫杉烷类和曲妥珠单抗治疗的 HER2 阳性、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患者应具备以下任一情形:既往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治疗,或在辅助治疗期间或完成辅助治疗后 6 个月内出现疾病复发。


3、本药该如何使用?

给药方案:本品推荐剂量为3.6mg/kg,采用静脉输注给药每3周一次(21天为一个周期)。

给予起始剂量时采用90分钟静脉输注。在输注期间应观察患者,并于初始剂量给药后至少90分钟内观察发热、寒战或其它输液相关反应。给药期间应密切监测输注部位,防止可能出现皮下外渗的情况(请参见说明书项下【注意事项】)。

治疗持续时间:早期乳腺癌患者应接受共14个周期的治疗,除非疾病复发或出现无法控制的毒性。晚期乳腺癌患者应持续接受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控制的毒性。

给药延迟或漏用:当遗漏一次计划给药时,应尽快给药;切勿等到下次计划周期时给药。同时应调整给药时间表,确保后续给药间隔为3周。可按照患者最近一次输注时可耐受的速率进行给药。

剂量调整:根据说明书中表1(剂量降低方案)和表2(剂量调整指南)中的指导进行剂量调整。对症状性不良事件的处理可能需要暂时中断给药、降低剂量或终止本品治疗。

降低剂量后,不应再增加本品剂量。

本品复溶和稀释:

1.使用无菌注射器,将5mL无菌注射用水缓慢注入100mg的本品西林瓶中,或将8mL无菌注射用水注入160mg的本品西林瓶中。

2.基于恩美曲妥珠单抗3.6mg/kg体重剂量,测定所需溶液体积(请参阅说明书表1剂量降低方案):操作时,应先从西林瓶中取出适量的溶液,然后将其添加到含有250mL0.45%氯化钠或0.9%氯化钠的输液袋中。

3.轻轻旋转西林瓶直至完全溶解。切勿用力甩动。

4.使用0.45%氯化钠时,可以不使用0.2或0.22μm的管内聚醚砜(PES)滤器。如果使用0.9%氯化钠进行输注,则需要0.2或0.22μm的管内聚醚砜(PES)滤器。

配伍禁忌:不应使用葡萄糖(5%)溶液,其会引起蛋白质聚集。


4、本药有哪些不良反应?

☆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不同患者人群和不同条件下进行的,不同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能直接比较,可能也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的实际发生率。

☆ 目前已在多项临床研究中的 2,611例乳腺癌患者中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详细不良反应见说明书表3)。在该患者群中:最常见的严重药物不良反应(ADR)(在患者中的发生率>0.5%)包括出血、发热、血小板减少症、呼吸困难、腹痛、骨骼肌肉疼痛及呕吐。

☆ 最常见的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3级ADR(>2%)包括血小板减少症、转氨酶升高、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疲乏和低钾血症。

☆ 特定不良反应包括血小板减少症、出血、转氨酶(AST/ALT)升高、左心室功能障碍、周围神经病、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免疫原性等。(具体数据请参见药品说明书)


5、使用本药有哪些禁忌?

☆ 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活性物质或任何辅料有超敏反应的患者。


6、特殊人群用药及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大于65岁老年患者无需剂量调整。针对75岁及以上患者的临床数据有限。(参见说明书中【老年用药】)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剂量调整。由于药代动力学数据有限,尚无针对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剂量(见说明书【药代动力学】中“特殊人群中的药代动力学”)。

☆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或中度肝损害患者无需调整本品的起始剂量(请参见说明书【药代动力学】中“特殊人群中的药代动力学”)。尚未在重度肝损害患者中进行研究。由于已观察到本品具有肝脏毒性,故应谨慎治疗肝损害患者(请参见说明书【注意事项】)。


7、本药该如何贮藏?

未开封西林瓶,2-8℃避光保存。切勿冷冻。

复溶溶液的有效期:使用无菌注射用水复溶的本品应在复溶后立即使用。如果未立即使用,复溶后药液可在2~8℃下贮藏最长 24 小时,此后必须丢弃。

稀释溶液:在含有0.9%氯化钠注射液,或 0.45%氯化钠注射液的聚氯乙烯(PVC)或不含乳胶及PVC的聚烯烃袋中稀释的本品复溶溶液,可在使用前于2~8℃下贮藏最长24小时。如果在0.9%氯化钠注射液中稀释,则可能在贮藏期间观察到微粒,因此需要 0.2 或 0.22 μm 的管内聚醚砜(PES)滤器给药,参见说明书【用法用量】中的“使用、处理和处置的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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