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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小孩、孕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即时开始!(下)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PSM志愿者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石浩强


儿科慎用或不宜选用的抗菌药物:

头孢菌素类

第一代头孢菌素儿童不可大剂量使用。因为此类药物肾毒性较大,可引起小儿血尿、肾组织坏死。头孢曲松偶可致婴幼儿胆结石,但停药后可消失。头孢菌素与高效利尿药或氨基糖苷类合用肾损害显著增强,与乙醇(即使很小量)联合应用时,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使其显“醉酒样”反应。

氨基糖苷类

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均有耳毒性,肾毒性,可引起永久性耳聋,6岁以下儿童一般禁用。如病情需要使用应减量,疗程不超过7天。

四环素类

该类药物肝肾损害大,还可沉积于牙齿和骨骼中,造成牙齿黄染,俗称“四环素牙”。与骨中的钙结合抑制婴儿的骨骼生长。影响婴幼儿骨骼正常发育,因此8岁以下儿童应禁用。

氯霉素类

氯霉素早产儿和新生儿应禁用,儿童慎用。因为此药易引起早产儿和新生儿循环系统衰竭称为“灰婴综合征”。此药还可抑制骨髓造血,导致儿童发生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磺胺类

此类药物能引起早产儿和新生儿黄疽、粒细胞减少等。对体内葡萄糖—磷酸脱氢酶缺乏的乳儿还可致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性贫血,应禁用。因易引起结晶尿幼儿使用应注意大量饮水。

大环内酯类

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有肝毒性、听觉障碍、过敏等,使用时应注意剂量。停药或减量可恢复,但患儿合并肝炎时,应禁用依托红霉素。

万古霉素

主要用于耐药的金葡菌感染,但有肾毒性、耳毒陛,肾功能不全及年幼儿慎用。

喹诺酮类

该类药物动物实验可引起动物软骨损害,故美国FDA及我国许多药物手册建议18岁以下儿童不使用。

其他类

抗真菌类药对肝、肾功能损害大,慎用。乙胺丁醇婴幼儿应禁用。


孕妇抗菌药物的应用

妊娠期妇女身体抵抗力差,感染机会多,在接受抗菌药物时需考虑药物对准妈妈和宝宝两方面的影响,既要控制感染,又要保障宝宝的健康安全。

因此,准妈妈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原则:

1、 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使用。

2、 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使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3、 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可选用,如头孢菌素或青霉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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