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6.1%(4.66亿人)患有听力残疾。我国在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中,听力残疾人数已有两千多万人,是我国主要残疾之一。根据《中国听力健康报告2021》,在我国听力残疾致残原因里,药物中毒占比3.97%,在外界因素中排名第三。而药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是不正确的使用具有耳毒性的药物。
什么是药物性耳聋
药物性耳聋是指使用某些药物治病或人体接触某些化学制剂所引起的位听神经系统中毒性损害而产生的听力下降、眩晕甚至全聋。
什么是耳毒性药物
耳毒性药物是指毒副作用主要损害第八对脑神经(位听神经)的一类药物。
耳毒性药物引起中毒时有什么症状
临床上表现为眩晕、平衡失调、耳鸣、听力下降、耳聋等。
哪些药物具有耳毒性?
迄今已知引起耳毒性的药物近百种, 常见的有:
发生药物性耳聋的危险因素有哪些?
早在1999年, 我国就出台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 其中提到应重视的10个危险因素:
1. 高日剂量和数量;
2. 长期治疗超过2周;
3. 血药浓度升高;
4. 发热、脱水和败血症时, 血药浓度增高;
5. 肾功能不全, 使药物蓄积, 加重其耳毒性副作用的发生;
6. 老年人;
7. 与其他耳毒性药物联用;
8. 暴露于高强度的噪声环境中;
9. 曾有听力异常者;
10. 患耳感染及有家族史者。
由于耳毒性药物的毒副作用会引起不同程度的后遗作用,因此患者在用药期间需注意:
1. 应当在医师的指导下合理使用具有耳毒性的药物。
2. 对有遗传性耳聋家族史或家族中有药物耳聋史的患者应主动告知医师。
3.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有无耳胀满感、耳鸣、眩晕、听力下降、平衡失调等临床表现。如有出现,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到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尽可能降低耳毒性药物带来致聋的危害。
作者:东莞市东城医院 潘英丽 卢嘉欣 陈静敏
审稿专家:东莞市东城医院 药剂科主任、副主任药师 潘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