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抗精神病药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精神分裂症:口服,每日一次口服给药,不考虑饮食,起始剂量为5-10mg/天,维持治疗剂量为10-20mg/天,不应高于20mg/天。
☆ 双向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每日一次口服给药,不考虑饮食,起始剂量为10mg/天或15mg/天,维持治疗剂量为5-20mg/天。
☆ 特殊人群使用剂量:虚弱患者,有低血压倾向的患者,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可能导致奥氮平代谢减慢因素的患者(如,≥65岁的非吸烟女性患者),可能对奥氮平具有更高药效学敏感性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5mg/天。
☆ 奥氮平口溶膜使用步骤:
步骤1使用前保持铝箔袋完好,保持手部干燥。
步骤2小心由上至下分离铝箔,将奥氮平口溶膜取出,取出后立即使用。
步骤3 将奥氮平口溶膜放在舌头上,溶化后吞咽。(可在有或无液体的情况下吞咽,不要咀嚼或直接吞咽。)
步骤4 服用奥氮平口溶膜后洗手。
☆ 有吞咽困难的患者使用本品时需注意防止呛咳、窒息等。
☆ 突然停用时,罕见下列急性症状,如出汗、失眠、震颤、焦虑、恶心或呕吐等(≥0.01%且<0.1%)。
☆ 用药期间不宜参加需思想高度集中而带危险性的(如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工作。
☆ 当患者饮用酒精或接受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的药物时,应当谨慎。
☆ 目前,奥氮平没有特异性解毒药。用药过量时不建议催吐。可采用如洗胃,服用活性碳等处理方法。当给予活性碳制剂后,奥氮平的口服生物利用度会降低 50-60%。同时,应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和治疗,包括血压,循环衰 竭和维持呼吸功能。禁止使用肾上腺素、多巴胺或其他具有β-激动作用的拟交感制剂。
☆ 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风险的患者。
☆ 常见不良反应: 体重增加,嗜睡,体位性低血压 ,嗜酸粒细胞增多, 白细胞减少症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胆固醇水平升高,血糖水平升高 ,甘油三酯水平升高 ,头晕,静坐不能,帕金森综合症,运动障碍,皮疹等。
☆ 偶见不良反应: 出现糖尿病或糖尿病恶化偶伴随酮症酸中毒或昏迷,震颤,可逆性意识模糊,血清ALT升高,癫痫, 肌张力障碍(包括眼球转动), 迟发性运动障碍 ,健忘 ,构音障碍(口吃),不宁腿综合征 ,血栓栓塞 等。
☆ 罕见不良反应:血小板减少症,低体温症,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 停药反应,室性心动过速/室颤,猝死,胰腺炎等。
☆ 儿童用药:中国尚未批准本品用于 18 岁以下儿科人群。
☆ 老年用药:中国尚未批准本品用于 18 岁以下儿科人群。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安全性尚未明确,不宜使用。
☆ 本品为处方药,购买需凭医生处方。
☆ 避光,密封保存。
审稿专家:广东省药学会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