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心血管类药物
☆ 用于预防和迅速缓解因冠状动脉疾病引起的心绞痛发作。
☆ 心绞痛发作时,成人一次用0.25-0.5mg(半片-1片)舌下或口腔黏膜处含化。每5分钟可重复1片,直至疼痛缓解。如果15分钟内总量达3片后疼痛持续存在,应立即就医。
☆ 在活动或大便之前5-10分钟预防性使用,可避免诱发心绞痛。
☆ 建议静息状态用药,最好采用坐位。
☆ 应使用能有效缓解急性心绞痛的最小剂量,过量可能导致耐受现象。片剂用于舌下含服,不可吞服。
☆ 小剂量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尤其在直立位时。舌下含服用药时患者应尽可能取坐位,以免因头晕而摔倒。
☆ 应慎用于血容量不足或收缩压低的患者。
☆ 可使肥厚梗阻性心肌病引起的心绞痛恶化。
☆ 可发生对血管作用和抗心绞痛作用的耐受性。
☆ 如果出现视力模糊或口干,应停药。剂量过大可引起剧烈头。
☆ 头痛:可于用药后立即发生,可为剧痛和呈持续性。
☆ 偶可发生眩晕、虚弱、心悸和其他体位性低血压的表现,尤其在直立、制动的患者。
☆ 治疗剂量可发生明显的低血压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虚弱、出汗、苍白和虚脱。
☆ 晕厥、面红、药疹和剥脱性皮炎均有报告。
☆ 已知对硝酸甘油过敏的患者。
☆ 心肌梗塞早期(有严重低血压及心动过速时)、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禁用。
☆ 正在使用磷酸二酯酶-5抑制剂(如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伐地那非)的患者。
☆ 妊娠以及哺乳期妇女:尚不知是否引起胎儿损害或者影响生育能力,故仅当确有必要是方可用于孕妇,亦不知是否从人乳汁中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谨慎。
☆ 本品为处方药,需要医生开具处方到医院药房或有资格销售处方药的药店才能获得。
☆ 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处保存。
审稿: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