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镇静催眠药
☆ 主要用于短期催眠,如难于入睡、早醒、夜间多醒、多梦、主观性、精神性失眠等,作用强而持久,起效快。
☆ 用法:口服15 mg-30mg/次,睡前服。年老、体弱者剂量应限于15mg以内。
☆ 对苯二氮卓类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药过敏。
☆ 用药期间怀孕,停止用药。
☆ 避免反复应用产生依赖性;反复应用有蓄积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肾功能不全及严重抑郁症禁用。
☆ 如超剂量时出现嗜睡、精神紊乱及昏迷,应洗胃,并予以支持疗法。如出现中枢兴奋,不宜用巴比妥类药,以免产生过度抑制。
☆ 乙醇、巴比妥类等中枢抑制药可增强其中枢抑制作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眩晕、嗜睡、头昏、共济失调。
☆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精神混乱,情绪抑郁,头痛、恶心、呕吐、排尿障碍等。
☆ 突然停药后要注意可能发生撤药症状。
☆ 中枢神经系统处于抑制状态的急性酒精中毒。
☆ 昏迷或休克时注射地西泮可延长和加重其意识障碍或低血压。
☆ 有药物滥用或成瘾史。
☆ 癫痫患者突然停药可导致发作。
☆ 肝、肾功能损害可延长清除半衰期。
☆ 运动过多症,可发生药效反常。
☆ 低蛋白血症,可导致患者嗜睡难醒。
☆ 严重的精神抑郁可使病情加重,甚至产生自杀倾向,应采取预防措施。
☆ 重症肌无力的病情可加重。
☆ 急性或易于发生的闭角型青光眼发作,因本类药可能有抗胆碱效应。
☆ 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变,可加重通气衰竭。
☆ 妊娠期禁用,哺乳期应停止哺乳。
☆ 15岁以下儿童禁用。
☆ 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用量应酌减。
☆ 本品为第二类精神药品,需要医生开具精二处方在医院药房方可获得。
☆ 遮光,吸湿性强、密封保存。
审稿专家:广东省药学会 中山市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刘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