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镇静催眠药
☆ 用于抗焦虑、紧张、激动、惊恐,也可用于催眠、抗抑郁及抗惊厥的辅助用药,并能缓解急性酒精戒断症状。
☆ 口服:成人常用量:
① 抗焦虑,开始一次0.4mg,一日3次,用量按需递增。最大限量一日可达4mg。
② 镇静催眠,0.4~0.8mg,睡前服。老年和体弱患者开始用小量,一次0.2mg,一日3次,逐渐递增至最大耐受量。
③ 抗恐惧,0.4mg,一日3次,需要时逐渐增加剂量,一日最大量可达10mg。
☆ 精神抑郁者用本品时可出现躁狂或轻度躁狂。
☆ 停药和减药需逐渐进行。
☆ 在治疗恐惧症过程中发生晨起焦虑症状,表示有耐受性或两次间隔期的血药浓度不够,可考虑增加服药次数。
☆ 长期应用本品有明显的依赖性,应特别注意。
☆ 常见嗜睡、乏力、头昏等。大剂量可有共济失调、震颤。
☆ 罕见皮疹、光敏、白细胞减少。
☆ 个别患者发生兴奋、多语、睡眠障碍甚至幻觉。
☆ 本品有依赖性,长期应用后停药,可能发生撤药症状,表现为激动或抑郁。
☆ 少数病人有口干、精神不集中、多汗、心悸、便秘或腹泻、视物模糊、低血压。
☆ 对本品及其他苯二氮卓类药过敏者、青光眼者、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高空作业、驾驶员、惊喜工作、危险工作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妊娠三个月内,本药有增加胎儿致畸危险;分娩前和分娩时避免使用。2本品可以分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18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有具体规定。
☆ 老年患者从小剂量开始使用,逐渐增加值最大耐受量。
☆ 本品为处方药,购买需凭医生处方。
☆ 遮光,密封保存。
审稿专家:广东省药学会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