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期发布了《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的通知》,其中“降低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被列为10大目标之一。
众所周知,静脉输液是现代药物治疗的重要给药途径,自1832年开始应用于临床,通过静脉给予液体和药物来治疗疾病,逐渐发展,在治疗疾病和挽救生命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既然静脉输液优势明显,如起效快,无首过效应等,但现今又为什么要降低其使用率呢?
然而,现实却是我国的静脉输液存在着滥用的趋势,尤其是众多的中药注射液更是使得静脉输液的滥用情况雪上加霜。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2009年我国人均输液8瓶/年,而国际人均输液水平仅2.5~3.3瓶/年,整整超过了1.67倍。
事实上,输液的滥用既跟医药利益休戚相关,也跟部分患者迷信“输液”能够产生立竿见影的治疗效果有关。
当然,除了治疗疾病之外,有些人还热衷于用输液来预防疾病,诸如定期输注一些疏通血管的注射剂,以求避免发生脑梗的传言始终甚嚣尘上,美其名曰“预防性输液”。
一直以来,世界卫生组织(WHO)始终提倡“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给药原则。而我国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也将该原则列为了重点之一。
事实上,临床上静脉输液主要适用于昏迷、急性肾功能衰竭、水和电解质紊乱等情况下无法或者不适宜使用口服药物、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者要求禁食的患者,还有就是某些治疗性药物仅有注射剂型的特殊情况。
实际上,输液相较于口服、肌注给药来说,更加容易诱发不良反应。在2015年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中,化学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方面,注射剂所占的比例高达62.9%,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方面,注射剂所占比例也达到了51.3%。还有,在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给药途径中,以静脉给药为主,占比甚至达到了70%以上,可谓触目惊心。
数据显示,静脉输液可能诱发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高热、寒战、急性喉头水肿、胸闷、气促、发绀、呼吸困难、静脉炎等不良反应。
以血腥草注射剂为例,该药具有清热,解毒,利湿等功效,可用于肺脓疡,痰热咳嗽,白带,尿路感染,痈疖等疾病,但其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过敏性休克、全身过敏反应、胸闷、心急、呼吸困难和重症药疹等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引起患者死亡。
正是基于此点,鱼腥草注射剂在2006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使用,且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决定对柴胡注射液、血栓通注射剂等的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还有,因为静脉输液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国家强调了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的培训,用药后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进行救治。
为了促进合理用药,其实早在2014年,安徽省就率先发出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规定了门急诊不需要输液的53种疾病,并强调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病情危重、进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适宜达到高浓度这3种紧急情况下方可使用静脉输液。之后,各省市也纷纷响应,其宗旨就是合理用药,保障临床安全,而降低输液率更是迫在眉睫。
与口服给药、肌肉注射给药相比较,静脉给药更加容易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和发展,尤其是严重的不良反应更会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请谨记:
① 首选口服的给药方式,肌肉注射次之。而静脉给药必须谨慎,以免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事实上静脉给药的风险堪比一次“小手术”。
② 静脉输液并没有预防疾病的功效,不要迷信通过静脉输液可以预防感冒、脑梗、脑卒中等疾病,否则得不偿失,根本没有“预防性输液”这一说。
③ 中医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对于中药注射剂不要过于盲信,毕竟其成分较为复杂,量效关系不清楚,作用机制不明白,临床使用过程中同样可能会出现过敏性休克等严重的不良反应。
总而言之,对于静脉输液,降低其临床使用率是“王道”, 安全、合理、经济更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