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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缓释胶囊在孕哺期真的不能用吗?

发布日期:2023-03-09 来源:PSM志愿者 作者: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冯婉华

最近小冯药师的一位还在哺乳期的朋友感染新冠了,发烧38.8℃,家里之前备了布洛芬缓释胶囊,服用前打开说明书,竟发现禁忌项写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遂向我提出疑问。

首先我们先来认识一下布洛芬。布洛芬属于丙酸类NSAID,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通过对环氧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由此减轻因前列腺素引起的组织充血、肿胀,降低周围神经痛觉的敏感性。它通过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而起解热作用。

布洛芬口服有很多剂型,如缓释胶囊、软胶囊、混悬液、分散片、颗粒、泡腾片、口崩片、糖浆等。查阅布洛芬不同剂型药品说明书的禁忌项如下:

剂型

禁忌项

缓释胶囊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缓释片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颗粒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片剂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糖浆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分散片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混悬滴剂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混悬液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前请咨询医生

我们可以看出,国内的大部分说明书都是建议哺乳期禁用,只有少数说明书哺乳期慎用、用药尚不明确或用药前咨询医生使用。那布洛芬真的不能用于孕妇及哺乳期人群吗?带着疑问,小冯药师查阅了相关资料如下:

1、妊娠期使用布洛芬的安全性

布洛芬属于NSAID类药物,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提示:

妊娠前30周用药分级为C;妊娠30周后用药分级为D。早期妊娠应用NSAID无法排除风险,但似乎较低。

孕20周后用药可能会使发生羊水过少的风险小幅增加。美国FDA建议,如果孕20—30周期间必须使用,则应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剂量和最短使用时间,并考虑对用药超过48小时者进行超声监测,如果发生羊水过少,则应停止用药。

孕30周起,建议禁用,因为可能会导致动脉导管过早关闭。

《孕期与哺乳期用药》建议:

布洛芬是仅次于对乙酰氨基酚的镇痛药,也是妊娠28周前首选的抗炎药。妊娠28周后,避免反复使用布洛芬。

2、哺乳期使用布洛芬的安全性

布洛芬哺乳期用药为L1级(最安全),即大量哺乳期妇女用药研究发现,该药并不明显增加婴儿的副作用,这类药物可能对哺乳婴儿的危害甚微。文献中报道了至少有23例婴儿(未说明年龄)在母亲服用布洛芬期间进行母乳喂养,无不良反应报告。

布洛芬的半衰期短,没有活性代谢物,口服易吸收,1-2小时血浆浓度达峰值,服药5小时后关节液浓度与血药浓度相等,以后的12小时内关节液浓度高于血浆浓度。100%于24小时内排出,在母乳中的排泄量低,安全性资料也最多。在每6小时服用400毫克布洛芬的妇女的母乳中发现了低浓度(<1mg/L)的布洛芬。哺乳期婴儿可能吸收的布洛芬量远低于用于治疗儿童发热和疼痛的剂量(5-10mg/kg/剂量)。相对婴儿剂量(relative infant dose,RID)的范围从0.1%到0.7%不等。因此,布洛芬在哺乳期间被认为是安全的。

注意:

评估哺乳期用药风险的方法通常是计算RID,即婴儿从母乳中摄取的剂量[mg/(kg•d)]÷母亲使用的剂量[mg/(kg•d)]。一般认为RID<10%则安全。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的分类,妊娠期用药安全等级分为5类:A 类(安全)、B 类(相对安全)、C 类(权衡利弊使用)、D类(严重疾病或危及生命时可使用)、X类(禁用)。

哺乳期用药安全等级分为5类:L1(最安全)、L2(比较安全)、L3(可能安全)、L4(可能有害)、L5(禁忌)。

因此,妊娠期不推荐首选布洛芬,哺乳期间使用常规剂量布洛芬可以正常哺乳。建议服药时间尽量选择在哺乳后,这样可延长服药与下一次哺乳的时间间隔,减少乳汁中的药物浓度。

至于布洛芬缓释胶囊国内药品说明书中说的,哺乳期妇女禁用,可能是药品说明书更新缓慢,又或是因为是缓释制剂,缓慢持续释放,作用在体内时间长的缘故吧。

小结:

妊娠期解热镇痛首选:对乙酰氨基酚(妊娠分级为B)

哺乳期解热镇痛适用:布洛芬(哺乳期分级为L1级)、对乙酰氨基酚(哺乳期分级为L1级)

希望以上建议能够帮到您和您的孩子,如有其他用药问题可以在广州妇儿中心互联网医院咨询小熊药师。






审稿专家:广东省药学会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药学部药师 莫小兰、魏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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