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学服务是互联网医疗的一部分,是互联网在药学领域的新应用,也是传统线下药学服务的拓展和延伸。
互联网药学服务可以帮助患者和公众更及时、更便捷地得到专业药学服务。同时,互联网药学服务也极大地拓展了药师的执业空间,让药师的专业技术服务更容易触达有需求的受众。
为响应国务院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的布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学服务”健康发展,促进药师地位和影响力提升,中国药师协会药学服务创新工作委员会、中国药师协会居家药学服务分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医药信息专业委员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药学服务分会、中国医学装备协会药学装备分会、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药学信息化分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自我药疗教育专业委员会、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共同发起、制订了《互联网药学服务专家共识》。共识包括:总则、互联网药学服务的内容和开展形式、提供互联网药学服务药师的资质和要求、互联网药学服务的监管和环境、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附则6部分内容。
共识旨在:
明确互联网药学服务的适用范围;
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行为;
保障患者权益和用药安全;
鼓励药师积极参与并创新药学服务模式,维护和保障药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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