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降血糖药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
1、治疗2型糖尿病。
2、降低糖耐量低减者的餐后血糖。
☆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需个体化。一般推荐剂量为: 起始剂量为一次 50 mg(一次 1 片),一日 3 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 0.1 g(一次 2 片),一日 3 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 0.2 g(一次 4 片),一日 3 次。或遵医嘱。
☆ 如果病人在服药 4~8 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每次 0.1 g,一日 3 次。
☆ 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 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所以,应考虑在用药的头 6~12 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 本品具有抗高血糖的作用,但它本身不会引起低血糖,如果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二甲双胍或胰岛素一起使用时,血糖会下降至低血糖的水平,故需减少磺酰脲类药物、二甲双胍或胰岛素的剂量。
☆ 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 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 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 甚至导致腹泻。。
☆ 常见不良反应为腹胀和肠鸣音亢进、排气增多,偶有腹泻、腹痛。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的不适症状,应咨询医生。
☆ 个别病例可能出现红斑、皮疹和荨麻疹等皮肤过敏反应;罕见反应为黄疸合并肝功能损害。
☆ 用药期间进食蔗糖或含蔗糖的饮食,可能引起腹部不适,甚至腹泻。
☆ 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min)者禁用。
☆ 伴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 可因肠胀气导致疾病(如Roemheld综合征、严重的疝)加重的患者禁用。
☆ 炎症性肠病、结肠溃疡、不完全性肠梗阻、有肠梗阻倾向的患者禁用。
☆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禁用。
☆ 严重肝病(严重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化患者禁用。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药。如果您已经怀孕、计划怀孕或是在哺乳期,请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 儿童:18岁以下儿童不应使用本药。详情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 老人:对于65岁以上老年患者无须改变服药的剂量和次数。详情请遵医嘱。
☆ 本品为处方药,需要医生开具处方到医院药房或有资格销售处方药的药店才能获得。
☆ 遮光、密封,在 25 ℃ 以下保存。
审稿专家:广东省药学会 中山市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刘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