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消化系统药
☆ 主要用于治疗由胃排空延缓、胃食道反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可见上腹部胀闷感、腹胀、上腹疼痛;嗳气、肠胃胀气;恶心、呕吐;口中带有或不带有反流胃内容物的胃烧灼感。
☆ 也可用于治疗功能性、器质性、感染性、饮食性、放射性治疗或化疗所引起的恶心、呕吐。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如左旋多巴、溴隐亭等)治疗帕金森氏症所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为本品的特效适应症。
☆ 口服。本品应在饭前 15~30 分钟服用,若在饭后服用,吸收会有所延迟。
☆ 成人(体重≥35 千克):一日 3 次,一次 10 毫克,每日不得超过 40 毫克。
☆ 儿童(年龄≥12 岁且体重≥ 35 千克):每日口服最多 3 次,每次 10 毫克。
☆ 本品含有乳糖, 可能不适用于乳糖不耐受、半乳糖血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的患者。
☆ 本品不适用于婴儿(1 岁以下)、体重小于 35 千克的儿童(12 周岁以下)、体重小于 35 千克的青少年和成人。
☆ 本品用药 3 天, 如症状未缓解, 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药物使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
☆ 可能出现轻度的腹部的痉挛,口干皮疹、头痛、腹泻、神经过敏、倦怠、嗜睡、头晕等等。
☆ 可能出现血清泌乳素升高,溢乳,男子乳房女性化等等。但是停药后就可以恢复正常。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机械性消化道梗阻,消化道出血、穿孔患者禁用。增加胃动力有可能产生危险时(例如前述症状)禁用。
☆ 分泌催乳素的垂体肿瘤(催乳素瘤)、嗜铬细胞瘤、乳癌患者禁用。
☆ 如果在使用多潘立酮的过程中出现心率或心律异常的体征或症状,应停止使用多潘立酮,并立即就医。这些症状包括头晕,心悸,晕厥和痉挛。
☆ 禁止与酮康唑口服剂,红霉素或其他可能会延长 QTc 间期的 CYP3A4 酶强效抑制剂合用。
☆ 中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妊娠期妇女只有在权衡治疗的利弊后,才可谨慎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在服用本品期间,建议不要哺乳。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应谨慎。
☆ 本品为非处方药(OTC),在医院药房或药店都能获得。
☆ 避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