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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褐斑、雀斑及炎症后色素沉着斑用药
每天早晚各一次,适量外搽斑处,一般要搽数周,色素斑才会减轻;如果病变无改善仍持续用药几周。当斑变颜色恢复至正常肤色时,应渐渐减少用药。用药时如果治疗2个月后仍未出现祛斑或色素变浅效果,应停药或遵医嘱。
☆ 对其敏感性进行皮试,可在无损皮肤涂用24小时,如出现少量红斑,则不必禁用该药。但如果用药部位出现瘙痒、水疱或特殊的炎症反应,则建议停用该药。
☆ 只可用于病变部位。不可用于眼部、嘴唇、粘膜及伤口周围的斑变。
☆ 使用本品时以及使用后,应避免日晒,可使用防晒剂或防护服遮盖治疗的皮肤。
☆ 使用本品时,应避免同时在皮肤同一部位使用有氧化作用的药品,如过氧苯甲酰。
☆ 乳膏一旦变色,禁止使用。
可见有烧灼感。偶尔有局部过敏反应(如 局部接触性皮炎),偶见皮疹等,此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治疗。
对本品过敏者、12岁以下儿童及孕妇禁用。
审稿专家:竹溪县人民医院 罗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