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贝西利是一种可口服的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4/6(CDK4 /6)抑制剂。CDK4/6通过与 D-周期蛋白结合被激活,在雌激素受体阳性(ER +)乳腺癌细胞系中,周期蛋白 D1 和 CDK4/6 可促进视网膜母细胞瘤蛋白(Rb)磷酸化,细胞周期进展和细胞增殖。在体外,阿贝西利持续作用可抑制 Rb 磷酸化并阻止细胞周期从 G1 期进入 S 期,导致细胞衰老和凋亡。
☆ 早期乳腺癌:本品联合内分泌治疗(他莫昔芬或芳香化酶抑制剂)用于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淋巴结阳性,高复发风险且Ki-67≥20%早期乳腺癌成人患者的辅助治疗。
☆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本品适用于HR阳性、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 本品联合内分泌治疗:推荐剂量为150mg,每日2次。
☆ 本品应口服给药,应整片吞服(患者在吞咽前不应咀嚼、压碎或分割片剂)。
☆ 本品可在空腹或进食情况下给药,不应随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同服。
☆ 患者应在每天大约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
☆ 早期乳腺癌:本品应持续使用两年,或持续使用至疾病复发或发生无法接受的毒性。
☆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只要患者仍在本品治疗中临床获益,就应持续接受本品治疗,或持续使用至发生无法接受的毒性。
☆ 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药品,则在下一次服药时间服用通常的剂量,而不应补服。
☆ 对于某些可能需要暂停给药和/或降低剂量的不良反应的管理建议如下:
☆ 老年人:无需根据年龄调整剂量。
☆ 肾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使用本品无须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慎用本品,并密切监测毒性体征。
☆ 肝功能损伤: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使用本品无须调整剂量;在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建议降低给药频率至每日1次。
☆ 儿科人群:尚未确定儿童和18岁以下青少年中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育龄女性/女性避孕措施:育龄女性应在治疗期间和完成治疗后至少3周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避孕法)。
☆ 妊娠:不建议妊娠期间使用本品,也不建议未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女性使用本品。
☆ 哺乳期:不能排除本品对新生儿/婴儿的风险,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不应哺乳。
☆ 对于发生3 级或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建议调整剂量。
☆ 应监测患者的感染体征和症状。
☆ 对早期乳腺癌患者发生任何分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以及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发生3 级或4 级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建议暂停给本品。
☆ 服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腹泻,建议发生≥2 级腹泻的患者调整剂量。
☆ 发生3或4级ILD/肺炎患者应永久终止本品的治疗。
☆ 患有半乳糖不耐受症、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见遗传疾病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 建议患者如果在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疲乏或头晕,那么在驾驶或使用机械时应当谨慎。
☆ 胃肠系统疾病:腹泻(最常见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口腔黏膜炎。
☆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贫血、血小板减少症、淋巴系统减少症。
☆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脱发症、皮疹、瘙痒。
☆ 代谢与营养失调:食欲下降。
☆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感染。
☆ 实验室异常:血肌酐升高、丙氨酸氨基转氨酶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升高。
☆ 神经系统疾病:头痛、头晕、味觉倒错。
☆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发热、疲劳。
☆ 本品主要由CYP3A4代谢。
☆ 本品与CYP3A4抑制剂(如克拉霉素、伊曲康唑、酮康唑、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泊沙康唑或伏立康唑)合用会升高阿贝西利的血浆浓度,应避免合并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
☆ 合并使用阿贝西利和强效CYP3A4 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妥英和利福平等)会降低阿贝西利的血浆浓度,应避免合并使用强效CYP3A4 诱导剂。
☆ 如果发生药物过量,可能会发生疲乏和腹泻。应提供全面支持性治疗。
☆ 本品贮藏30 ℃以下,密封保存。
审稿: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刘丽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