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大同市查处了两起制假售假案件,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一起是市国税稽查局与公安经侦部门联合协作,成功端掉了一个制售假发票窝点。年初,大同市市国税稽查局稽查人员与公安经侦干警在东信广场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散发代开发票、代刻公章、代办各种证件等名片。税警人员对该男子进行了跟踪,在城区平康里5-1-6房内将该男子控制,在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时发现了山西省增值税普通空白假发票2份、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假发票40份、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假发票24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假完税凭证71份,打印机、电脑各1台,私刻伪造发票代开专用印章8枚。办案人员收缴了假发票和制假工具,成功端掉了一个制售假发票窝点。
另一起是大同县两名犯罪嫌疑人将化肥养分含量虚标,以次充好销售伪劣化肥。日前,大同县公安局根据线索,破获了这起销售伪劣化肥案,缴获伪劣化肥10余吨,涉案金额约10万余元。
经查,2013年3月上旬,杨某从天津嘉都化肥有限公司以每吨2300的价格购买了38吨化肥,然后以每吨2800元价格卖给王某。3月中旬,王某以每袋150元的价格卖给西紫峰村村民。杨某所购化肥袋上所标氮磷钾总养分为55%,经山西省质检局检验该批肥料氮磷钾含量为36%,明显低于所标,属于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