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这个暑假,医院的眼科也迎来了小高峰,很多家长带孩子检查视力时,医生往往会先给孩子“散瞳”,就是用一些特殊的眼药水来麻痹眼睛的睫状肌,让其失去调节作用。在睫状肌充分麻痹下进行视网膜检影验光是儿童屈光不正检查最为可靠的方法。那你了解这些眼药水都有哪些吗?它们使用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目前我国临床使用的睫状肌麻痹剂成品制剂主要有1%硫酸阿托品眼膏和眼用凝胶、1%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0.5%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我院在用的有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和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两种,现列举它们的作用特点如下:
睫状肌麻痹剂 |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
人群选择 | 内斜视儿童;6岁以下儿童初次验光 | 近视眼儿童或不伴有内斜视的年长远视眼儿童 |
散瞳方式 | 慢散 | 快散 |
用药方法 | ①年幼儿童,一次1滴,每晚1次,滴入结膜囊内,连续使用7天,次日验光; ②非年幼儿童,一次1滴,每天2~3次,滴入结膜囊内,连续使用3~5天,次日验光; | 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滴,每5 min使用1次,共使用3次,最后1次点眼30 min后进行验光。可以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睫状肌麻痹效果 | 较强 | 较弱 |
用药后起效时间 | 45~120分钟 | 20~40分钟 |
睫状肌麻痹作用持续时间 | 1~2周 | 4~6 小时 |
不良反应 | ●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视力模糊,短暂的眼部烧灼感和刺痛、畏光,并可因全身吸收出现口干,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多数人在 2~6 小时内消失。 ●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很少产生全身不良反应。 ●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但由于去氧肾上腺素本身具有降眼压的作用不会造成视神经的损害。 |
注意事项 | ①散瞳后21天内有畏光、视近模糊等症状。 ②最好在中午和晚上睡眠前使用1%阿托品眼用凝胶。 ③为了避免阿托品常见的不良反应,减少全身过量吸收,对1岁以下婴儿最好一眼早上用药,对侧眼晚上用药。若使用阿托品眼用凝胶,应在验光当日早上再用药1次。 ④开封后最多可使用4周。 | ①散瞳后6~8小时内患者有眼部畏光、视近模糊症状,可以自然恢复。 ②当药液变色或有沉淀时勿再使用。 ③每支开启一日后不可再用。 ④未成熟新生儿滴用可能发生心率减缓、呼吸停止。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宜慎用。 ⑤考虑到残余调节力的存在,本品不适用于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散瞳验光。 |
禁忌证 | ①年龄小于3个月的婴儿;②唐氏综合征、癫痫、痉挛性麻痹、颅脑外伤、闭角型青光眼、低色素者以及对药物成分过敏者。 |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具有房角狭窄、前房较浅等眼压上升因素的患者(有可能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对药物成分过敏者。 |
储存条件 | 遮光,密闭,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 20 ℃)保存。 |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
使用睫状肌麻痹剂滴眼液后,用手指压迫泪囊区2~3min,以减少全身对药物的吸收,防止或减轻副作用。
用药时管嘴勿接触眼部,以防污染药品。
用药后视力模糊,特别是看近物体,此时应该避免开车、使用机器和进行其他任何有危险的活动。
用药后瞳孔散大畏光,请注意保护眼睛,可在阳光和强烈灯光下戴太阳眼镜。
儿童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体征应立即停药。
药物应妥善保管,远离儿童,避免儿童误食中毒。
审稿专家:
一审: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药学部主管药师 梁倩莹
二审: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药学部副主任 莫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