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药师,总以为在国内药品市场日益规范的今天,假药劣药问题应该离我们越来越远,直到....
——花太婆:小涂小涂,奶奶今天收到一盒神药,你在医院上班,快帮阿姨看看有没有效果!
——我:老奶奶,您先别急着吃,仔细看看瓶身还有没有别的小字,比如国药准字号或者其他类似的数字编号?
——花太婆:你等会,我拍给你看看,还有这上面不是写了吗?谨防假冒,这药也能有问题?
——我:老奶奶,请问您这个药在哪买的?
——花太婆:今天隔壁小区有个健康大讲堂!有个老教授送给我试用的,没收钱,说专治奶奶我的关节炎,一粒就见效!
——我:老奶奶,您这个药不是国家准字号药物,内在成分不详细,应该属于假药,您可千万不要服用,您的关节炎啊还是去正规医院找更专业的医生看看吧!
提到假药劣药,相信大家并不觉得陌生,无论是多年前霸占各大卫视广告时段“集体违背祖宗决定的神医们”,还是屡禁不止的掺杂了国家禁药—西布曲明的各类网红药品,假药劣药始终以各种形式隐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在国家大力整治假药劣药市场的情况下,假药劣药依旧层出不穷,巨大利益的背后其实伴随着患者的用药风险。为了给安全用药保驾护航,新版《药品管理法》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上岗”施行,其中更是首次明确界定了假药、劣药的范围,今天就跟大家简单聊一聊大家感兴趣的几个部分。
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变质的药品,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被污染的药品,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此前大热电影《我不是药神》中反映的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代购境外新药,算不是假药?该不该处罚?如何处罚?在新版《药品管理法》也得到回应。
进口未批境外新药不按“假药”论处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
1、一看渠道
大家买药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比如正规的医院和药店。千万不要从个人手中购买,也不要盲目购买广告或电话推销的药品,网购药品也要去正规的平台。
2、二看宣传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关于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果有“祖传秘方”或“包治百病”等字样,往往是不合法的。
3、三看身份
一般情况下,合法的药品包装上都是有批准文号的,那相当于药品的“身份证”。大家可以去国家药监局网站的药品查询页面里进行查询。
以上三点都正规的药品,大家才可以放心购买。
对于假药劣药市场的惩治,国家从来都是严惩不贷!在新的《药品管理法》中我们可以简单了解下国家在哪些方面加重了处罚力度。
1、提高了财产罚幅度
如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由货值金额的二倍到五倍提高到十五倍到三十倍,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以十万元计。生产销售劣药违法行为的罚款,也从货值金额的一倍到三倍提高到十倍到二十倍。
2、提高了财产罚幅度
对假劣药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资格罚由十年禁业提高到终身禁业;对生产销售假药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3、增加了自由罚手段
对生产销售假药和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以及伪造编造许可证件、骗取许可证件等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日至十五日的拘留。
面对国家如此雷霆手段,相信混迹于假药劣药市场的不法商家们不敢再肆意妄为,铤而走险了。虽有国家重拳出击,但我们日常买药依旧需要多多留心,假药不是药品,劣药是品质较差的药品,不仅没有疗效甚至可能有很大的副作用,大家购药时要擦亮眼睛哦!
审稿专家: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 副主任药师 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