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止泻药
☆ 用于 1 月以上婴儿和儿童的急性腹泻,必要时与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联合使用。
☆ 口服,每日三次,每次按每公斤体重服用 1.5 mg;单日总剂量应不超过每公斤体重 6 mg。连续服用不得超过 7 天。推荐剂量:☆ 婴儿服用剂量: 1~9 月龄(体重<9 Kg),每次 10 mg,每日 3 次;9~30 月龄(体重 9~13 Kg),每次 20 mg,每日 3 次。☆ 儿童服用剂量: 30 月龄~9 岁 (13 Kg~27 Kg),每次 30 mg,每日 3 次;9 岁以上 (体重>27 Kg),每次 60 mg,每日 3 次。
☆ 连续服用本品 5 天后, 腹泻症状仍持续者应进一步就诊或采用其它药物治疗方案。
☆ 本品可以和食物、水或母乳一起服用, 请注意溶解混合均匀。
☆ 本品请勿一次服用双倍剂量。
☆ 与细胞色素酶 P450-3A4 抑制剂如红霉素、酮康唑(可能减少消旋卡多曲的代谢)同时治疗时慎用。
☆ 与细胞色系酶 P450-3A4 诱导剂如利福平(可能降低消旋卡多曲的抗腹泻作用)同时治疗时慎用。
☆ 偶见嗜睡、皮疹、便秘、恶心和腹痛等。
☆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不能摄入果糖,对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不良,缺少蔗糖酶、麦芽糖酶的患者禁用。
☆ 对消旋卡多曲过敏者禁用。
☆ 本品不推荐孕妇及哺乳妇女使用。孕妇及哺乳妇女应慎用消旋卡多曲。
☆ 本品为处方药,需要医生开具处方到医院药房或有资格销售处方药的药店才能获得。
☆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审稿专家:中山市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刘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