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止咳药分类及特点
常见祛痰药分类及特点
药品名称 |
作用特点 |
适用人群 |
注意事项 |
愈创甘油醚 |
为刺激性祛痰药,刺激胃黏膜反射性引起支气管分泌增加,降低痰的黏度,产生祛痰作用,使痰易于咳出,有微弱的抗炎作用。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咳痰。 |
可见恶心、胃肠不适、头晕、嗜睡和过敏等。肺出血、肾炎和急性胃肠炎患者禁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
溴己新 |
为黏液溶解剂,可使痰液的黏稠度降低,易于咳出。此外,还可刺激胃黏膜反射性地引起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释。 |
适用于支气管炎、肺气肿、矽肺等积痰液黏稠而不易咳出者。 |
胃溃疡患者慎用;可暂时升高血清转氨酶,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同时使用四环素、阿莫西林时,应咨询医生或药师。 |
氨溴索 |
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还可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适用于痰液黏稠、咳痰困难者。 |
宜在饭后服用;胃溃疡患者慎用,不推荐妊娠3 个月内的孕妇使用。偶见恶心、呕吐、过敏反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乙酰半胱氨酸 |
黏液溶解剂,可降低痰液黏度,使黏痰容易咳出。 |
用于术后咯痰困难,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炎、肺气肿等引起痰液粘稠和咯痰困难者。 |
支气管哮喘者禁用;老年人伴有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不宜与一些金属如铁、铜、橡胶及氧化剂接触,泡腾片与颗粒剂宜采用玻璃或塑料制品溶解;应用时应新鲜配制,剩余的溶液需保存在冰箱内,48小时内用完。本药易破坏部分抗菌药物的疗效,必要时可间隔4小时交替使用。 |
羧甲司坦 |
黏液稀化剂。可降低痰液的黏性,使痰液易于咳出,还可抑制黏痰的产生。 |
适用于痰液稠厚、咳痰或呼吸困难以及痰阻气管所致的肺通气功能不全等。亦可用于防治手术后咳嗽困难和肺炎合并症。 |
禁用于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慎用于消化性溃疡、有出血倾向的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应避免同时服用强镇咳药,以免痰液堵塞气道。 |
厄多司坦 |
黏液溶解剂,可减低痰液黏度,使痰容易咳出。 |
适用于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痰液黏稠所致的呼吸道阻塞。 |
偶有轻微的头痛和胃肠道反应;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应避免与强效镇咳药合用。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
桃金娘油 |
黏液溶解剂,能迅速发挥溶解黏液、调节分泌的作用,并主动刺激黏液纤毛运动,增强黏液纤毛清除功能。黏液运转速度显著增加,促进痰液排出。 |
适用于鼻窦炎、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矽肺等。还可在支气管造影术后使用,以利于造影剂的排出。本品不含糖,可用于糖尿病患者。 |
本品宜在餐前30分钟,用较多的凉开水送服。勿将胶囊掰开或咀嚼服用。极个别患者服后有胃肠不适,或原有的肾结石、胆结石移动,偶有过敏反应。 |
止咳祛痰药的使用原则
1. 根据咳嗽咳痰的特点选择药物
选用药物时,要区分咳嗽的严重程度和有痰、无痰几种情况用药。一般认为,止咳药适用于无痰或少痰的频繁、剧烈咳嗽。轻度咳嗽有利于排痰,一般不需要应用止咳药。轻度干咳、痰量很少时,也可选用复方止咳祛痰药物,如复方甘草合剂等,缓解咳嗽。刺激性干咳、无痰时,可选用止咳作用较强的中枢镇咳药,如可待因、右美沙芬等或含上述成分的复方制剂。痰多者应以祛痰药为主,单用止咳药可能使痰液滞留在气道,甚至堵塞气管、引起呼吸不畅。通过服用祛痰药稀释痰液,使其易于咳出。同时,多痰者还应注意多喝水,通过补充液体稀释痰液,以利于痰液咳出。
2. 要根据发病的病因和机制选择药物
因为过敏引起的咳嗽患者,宜选用含抗组胺成分的止咳祛痰药,如复方甲氧那明胶囊等治疗。因支气管或肺部感染引起的咳嗽,宜选用祛痰药或止咳祛痰药,如氨溴素、桃金娘油等。感冒所致的咳嗽,宜选用含有针对鼻后滴流综合征和止咳药的复方感冒药或复方止咳药,如美敏伪麻溶液(惠菲宁)、泰诺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合并感染应慎用止咳药。
3. 选用药物时要注意原有的基础疾病
每种药物都可能发生不良反应,用药时需根据基础疾病来选择药物,可防止原有疾病恶化,并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如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含氯化铵药物;小于15岁的儿童、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厄多司坦。
4. 需根据人群特征选用药物
儿童:因儿童肝肾功能尚未发育完全,易导致药物蓄积,造成肝肾功能损害。因此,宜选用儿童专用止咳祛痰药,且以选用糖浆剂为佳,不仅口感较好,也便于剂量分割服用,如氨溴索糖浆、福尔可定糖浆等。
老年人: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衰退,药物容易蓄积。含麻黄碱、伪麻黄碱的止咳药易使血压升高,甚至诱发心绞痛及心功能不全;患有高血压、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老年患者应慎用含麻黄碱、伪麻黄碱的止咳祛痰药。伴有呼吸功能不全的老年者慎用乙酰半胱氨酸。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含右美沙芬、可待因的止咳祛痰药。可待因可透过胎盘,怀孕期间经常应用可使胎儿成瘾,引起新生儿的戒断症状。分娩期间应用本品可引起新生儿呼吸抑制,应慎用。可待因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权衡利弊。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含愈创甘油醚的祛痰药,慎用祛痰药氨溴索。
需提醒的是,止咳祛痰药多是对症治疗药物,主要是“治标”。使用止咳祛痰药的同时,还须针对病因治疗,做到“标本”兼治。如果患者长期刺激性干咳,或咳痰患者伴随其他症状如气喘、发烧等,或咳痰持续数周以上,可能提示存在其他疾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