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是否对某些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
◇ 您是否患有其他疾病,特别是肝肾疾病。
◇ 您正在服用的所有药品。
◇ 您是否怀孕、准备怀孕或正在哺乳。孕妇或哺乳妇女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权衡利弊后才可使用。
以上信息有助于医生为您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 通常每日口服1次或每周2~3次,于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用温开水送服。
◇ 医生将根据患者的年龄、病情、全身状况以及是否同时服用其他药物,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请按照医生处方用药。
◇ 结核患者需要在医生指导下长时间用药, 医生会根据病情需要及症状控制情况决定服药时间,请遵医嘱按疗程服药。
◇ 即使病情好转或已没有明显不适症状,也不要随意停药。经常漏服或过早停药会导致细菌耐药、疾病复发。
◇ 本药可能引起周围神经炎、肝损伤和视神经炎等。
◇ 若出现以下症状,可能是严重副作用的前兆,请您立即停药并就医:
● 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
● 尿液颜色加深、眼睛或皮肤发黄
● 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
● 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眼痛
● 发热
◇ 极少数情况下可发生过敏反应,若出现以下过症状,请您立即停药并就医:
● 皮疹、瘙痒,发热,关节痛,呼吸困难,脸部、嘴唇、舌头或喉咙出现水肿等。
◇以上并没有列出所有的不良反应,更多情况请参阅药品说明书或咨询医生药师
◇ 如果您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类似物过敏,可能对本药也过敏。一旦出现过敏反应,请您立即停药并就医。
◇ 50岁以上患者服用本药引起肝炎的可能性较大,请遵医嘱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并时刻注意身体的异常变化。
◇ 请您避免饮酒,以免增加肝毒性及影响药效。
◇ 请按照医生要求定期进行眼部检查。服药期间若出现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眼痛等视神经炎症状,请立即就医。
◇ 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用药,并请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若感觉症状加重或出现异常变化,请尽快就医。
◇ 避免与含铝制酸药(如氢氧化铝等)同时服用,若需合用,请在口服制酸药前至少1小时服用本药。
◇ 与下列药物合用可能增加副作用或影响药效:
● 抗凝血药(如华法林等)、肾上腺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等)
● 酮康唑、苯妥英钠、氨茶碱
● 利福平、对乙酰氨基酚、卡马西平
● 维生素B6
以上并没有列出所有可能有影响的药物,和其他药物合用时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 请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本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