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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外用药,使用有讲究

发布日期:2019-06-26 来源: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作者:刘淑珍

皮肤病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疾病之一,皮肤外用药品则是用于皮肤黏膜表面从而起到治疗皮肤疾病的药物。由于这类药品种类繁多,要想用好它也是一门小学问哟!别急,听听我们的小刘药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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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用药物剂型及特点

皮肤损伤在不同疾病中表现各有不同,选择合适的剂型,才能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常见的外用药物剂型及特点如下:

1.溶液剂

用于有分泌物、渗出液、浅表结痂型皮损,水疱大疱型皮肤病及糜烂溃疡型皮损,如3%硼酸、3%醋酸铝、生理盐水等。

2.洗剂

用时需要摇匀,又称振荡剂。当洗剂涂于皮损后,在水分蒸发时可散热,使皮肤血管逐渐收缩减轻炎症。洗剂干燥后留在皮肤表面的粉剂有干燥收敛和保护作用。如常用的炉甘石洗剂。

3.酊剂和醑剂

根据其主药的性质不同,可具有杀菌抑菌,消炎止痒等作用。溶液中含有酒精,在急性渗出、糜烂破损处禁用。常用有碘酊、止痒醑剂等。

4.软膏

可柔软皮肤、防止干裂、软化痴皮、促进肉芽生成等作用。其缺点是油腻性大,油污衣服。主要用于慢性炎症性皮肤病。常用的软膏如复方苯甲酸软膏、硫黄软膏、尿素软膏等。

5.气雾剂

药物从特制的容器中均匀的喷洒在皮肤上。清洁、方便、刺激性小。

二、细节工作很重要

经皮肤吸收起到治疗作用的外用药品,以下的注意事项,您都注意到了吗?

1.用药之前

  • 清洁双手

  • 有毛发的部位,用药前尽量先剔除毛发,再予以用药。

  • 如果已出现结痂现象,消毒之后,可以采用食物油对痂皮软化去除,再予以给药。

  • 患处若是已经出现脓性分泌物,则有必要用生理盐水进行冲洗清洁,使用75%酒精消毒干净后,再涂抹药物。

  • 若皮肤表面已出现水疱,可先用无菌的空针筒抽出水疱中的物质,不需要刻意剪除疱膜。

  • 切忌用热水进行清洁以及使用肥皂处理伤口,以免皮肤再次受到刺激性损伤。

  • 既往残留的药物,糊剂或其他脂肪性药物,可用食用油或液状石蜡轻轻清洁拭净;粉剂并已干燥硬结者,应用温水浸泡后再清除。

2.药物使用

  • 混悬剂,用前记得摇一摇。

  • 外用湿敷情况,建议使用6-8层薄纱布,用无菌镊子拧至轻挤出不滴水为度,可根据情况增加溶液,保持敷料潮湿和清洁,寒冷季节可适当的加温。渗出液多时底层纱布每天更换2—3次。在渗液少时,可用绷带包扎以延长湿化时间。

  • 软膏不要用于糜烂、渗出或有水疱的皮肤处,否则会造成皮损炎症加重。

  • 刺激性强的药物(如酊剂和醑剂)不宜用于薄嫩皮肤,如乳房下部、面部、婴幼儿皮肤及外生殖器等部位。

3.药品保存

  • 对温度要求较高的凡士林软膏、乳膏等制剂,当温度过高药物成分会挥发或者出现迁移,过低就有可能导致药物有效成分出现冻结,最终影响到药品使用时涂展性。

  • 含有机溶剂的溶液,要注意瓶塞或者瓶口的密闭性,以免溶剂挥发后出现成分的析出。

  • 外用药开启后用药时间最多不宜超过4周。

三、联合用药怎么办?

1.谨记一些药物的特殊使用时间,如治疗痤疮的维A酸类和过氧苯甲酰凝胶合用,维A酸易发生光敏化,应晚上涂用,过氧苯甲酰凝胶则可以选择早晨使用。

2.不同作用机制药物的联合治疗用药,尤其是对于外用抗真菌药物,可以将两种药混在一起用,这种情况下混合涂抹的时间应大于30秒以上保证分布的均匀性,否则达不到联合治疗所期望的治疗效果。

3.液体药与药膏合用,先涂液体,待皮肤干燥后再涂药膏。

四、什么时候停药?

皮肤病的致病原因各有不同,使用药物的疗程也各有不同。

1.细菌感染多在表层,使用抗细菌外用药治疗,则症状消失后即可停药。

2.银屑病产生的皮损波及到真皮层,治疗需要药物能有效地渗入到真皮发挥作用;

一些瘙痒性皮肤病,则要求药物透入神经纤维末梢发挥作用;

皮肤深部真菌感染等情况不建议因症状消失就立刻停药,为根除症结,一般需要在瘙痒症状消失后继续用药1周,以免反复发作。

3.激素类外用药根据其药理作用强度分为超强效、强效、中效和弱效四类。

超强效激素(如0.1%氟轻松乳膏)和强效激素(如0.025%丙酸倍氯米松软膏、0.05%卤米松乳膏、0.05%和0.1%倍他米松乳膏或软膏、0.1%糠酸莫米松软膏等)连续用药不应该超过2-3周;

中效激素(如0.1%糠酸莫米松乳膏和洗剂、0.05%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1%曲安奈德乳膏及软膏等)可以连续应用到4-6周;

弱效激素(如0.05%地奈德软膏、乳膏、凝胶、0.01%氟轻松乳膏、0.025%曲安奈德乳膏等)必要时可长期使用。

五、不良反应不容忽视

外用药品通过直接接触患处而起到治疗作用,但外用药的使用有时也难以避免产生局部的不良反应,其主要以接触性皮炎多见,具体分类可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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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您

1.初次使用外用皮肤药,不要着急直接用于患处,可以先小面积在正常皮肤部位试用,确定无红斑、水肿及过敏反应方可应用。

2.过期的外用药或者开启后已经超过4周的外用制剂,不要觉得可惜而抱着侥幸心理使用,这种情况下药品性质很有可能已经发生改变,不仅达不到治疗效果,甚至还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

总之,治疗皮肤病药品多种多样,用药前宜仔细阅读说明书,用药细节多注意,才能达到最佳用药效果。


审稿专家: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李楚云

文章图片来自网络,对作者表示感谢,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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