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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用药多,六大原则不能丢

发布日期:2023-10-29 来源:PSM志愿者 作者: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姜琳瑞 黄榕榕

药师在出药学门诊的过程中,经常遇到老年患者前来咨询:“药师,我每天都要吃十几种药,能不能少吃点,不要吃那么多?长期吃这么多药,对我的身体会产生药物副作用吗?药物之间有什么相互影响吗?我吃药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其实,老年患者普遍存在患病种类多,服药种类多的问题。

为了解答开头的问题,不仅需要明确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 还有必要了解各种因素对老年患者所用药物的药效学、药动学的影响。同时,因为老年人机体功能的衰退、肝肾功能下降, 对药物耐受性差, 容易造成药物蓄积中毒等。因此, 老年人用药时, 应注意下述六大原则:


原则一:获益原则

获益原则就是既要有明确的用药适应症,还要保证用药获益大于风险,也就是利大于弊。如果风险大于获益,即使有明确的适应症,也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权衡利弊谨慎用药。


原则二:五种药物原则

据统计,上海市社区≥ 65 岁老年患者同时使用大于5种药物的比例为 75.3%。联合用药品种越多,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能性越高,还有不同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就越多。一般来说,老年患者用药品种宁少勿多,最好精简为5种以下。

治疗时要分轻重缓急,抓主要矛盾,选主要药物治疗,最好选用具有兼顾治疗作用的药物。当用药超过5种时,就应考虑是否都是必要用药、药品不良反应、能否耐受等问题。如有不明白的,可以及时到医院药学门诊咨询药师。


原则三:小剂量原则

随着老年人机体功能的衰退、肝肾功能下降,药物的代谢和排泄也减慢,对大部分药物的敏感性增加,对药物耐受性降低,安全剂量范围缩小。因此,老年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较小剂量或降低常规剂量,达到增效减毒的目的。

老年人用药要遵循从小剂量开始逐渐达到适宜于个体的最佳剂量。除有特殊说明外,根据中国药典的相关表述,6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服药剂量应为药品说明书推荐成人剂量的四分之三。但老年人的个体差异很大,因此,要根据老年患者的年龄、体重、疾病状况、肝肾功能情况等进行剂量个体化调整。有条件的情况下,对部分药物进行必要的血药浓度监测。


原则四:择时原则

择时原则是根据时间生物学和时间药理学的原理,掌握最佳的给药时间,从而提高药物疗效,减少不良反应。

许多疾病的发作、加重与缓解都具有昼夜节律的变化, 如夜间容易发生变异性心绞痛、脑血栓和哮喘等,类风湿性关节炎常在清晨出现关节僵硬等。同时,药物代谢动力学也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因此,用药时要根据疾病的发作时间规律、药物代谢动力学和药效学的昼夜节律变化来确定最佳用药时间, 只有这样才能在减少毒副作用发生的同时, 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治疗效果。


原则五:暂停用药原则

应严密观察老年患者的病情变化和药物反应, 包括躯体、认知和情感方面的变化,一旦出现较严重的不良反应,要马上暂停用药,在医生的指导下,决定是否继续治疗。

原则六:非药物治疗原则

生活方式的调整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预后影响大。如高血压患者可以通过限制钠盐的摄入、减少膳食脂肪的摄入、多吃硫菜和水果、适当运动等生活方式的改变从而降低血压;痛风患者可以通过限制食用富含嘌呤的食物、限制喝酒摄入等方式进行治疗,病情可能得到控制而无需用药。


最后总结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 胃肠功能、肾脏、肝脏等各脏器机能有所降低, 老年人对用药剂量、药物相互作用等更为敏感。

因此,合理用药对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非常重要。请记住,用药时,这六大原则不能丢!



审稿专家: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副主任药师 冯焕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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