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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教您快速正确读懂药品说明书

发布日期:2017-09-07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药学部 作者:金净进

药品说明书是载明药品重要科学信息的法定文件,是医务人员和病人选取和使用药品的指南;药品说明书记载了药品成份、适应症、不良反应、禁忌等重要的药品质量科学信息,是药品质量的直接描述和体现,关系着患者的用药和生命安全,也是涉药事件对违法行为定性的法律标准之一。

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大家在购买药品时经常会听到处方药、非处方药这两个名词,那么它们究竟指什么,有什么区别呢?

所谓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医师处方,患者根据自己的病情,按药品说明书,即可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在美国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这类药物是在临床使用多年,已经证实为安全性大的药品,具有“安全、有效、稳定、方便”的特点,多用于常见病的自行诊治,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等。非处方药均有专用标识图案,印着“OTC”,有红色与绿色,分别代表甲类非处方药与乙类非处方药,乙类比甲类更安全,疗效更确切,不良反应更小。

处方药是治疗借助于诊断手段来确诊的疾病,凭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的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的药品,用于病情较重并需要在医师、药师、护士监督下使用的药品。与非处方药不同,处方药没有专用标识,其药理作用强,易引起毒副反应,应用不当易中毒,危及生命安全,这也是需经医生明确诊断后,凭处方取药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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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非处方药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时间、疗程,并强调指出“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向医师咨询”。非处方药的使用过程中,要重视向医师和执业药师咨询,防止经验性、盲目用药,严格遵循药品说明书的指导,不可自行增加剂量或服药次数。药物都有双重性,虽然非处方药的安全性较高,但仍有副作用。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药可医人,亦可害人。一定要合理、规范使用非处方药,才能保证药品安全。

二、“商品名、化学名、通用名”,购药不能只看商品名

药品一般有三个名称,即化学名、通用名和商品名。化学名是根据药品的化学成分确定的化学学术名称;通用名是由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并报卫生部备案的法定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而商品名是药品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名称。

药师特别提醒您:

1、购买药品不能只看商品名,警惕“一药多名”

在一个通用名下,由于生产厂家的不同,同一种药品可以有许多个不同的商品名。例如含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药,其商品名多达近百个,如速效伤风胶囊、贝诺酯(扑炎痛)、扑热息痛、白加黑、酚明伪麻片、氨酚伪麻片、氨酚伪麻那敏片、双扑伪麻片、酚咖片、美息伪麻片、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葡锌片、泰诺片等。如果只看商品名自行购买药品,很大的可能会重复用药,造成对乙酰氨基酚服用过量,造成肝脏损伤,甚至危及生命。

2、自行买药不能“顾名思义”

药店销售的药品,不仅商品名众多,某些药物起名混乱,名不副实,加上大众媒体的夸大宣传,极易给百姓购药、用药造成误解;如只是简单地从字面上判断药物的功效,会隐含巨大用药风险。一位58岁的高血压患者,长期服用硝苯地平控制血压,可能因工作劳累、精神负担重,经常出现胸闷、心痛的症状,为此,他在药店买了一瓶“心痛定”服用,自以为这样可治愈心痛。然而一个月后,症状不但没有好转,还出现头面浮肿、恶心和心悸等症状,不得不来医院就诊。经咨询才知道“心痛定”与“硝苯地平”竟是同一种药,因重复用药加重了副作用。如常用的“小儿安”,含有磺胺甲基嘧啶、磺胺脒和碳酸氢钠等,主要用于小儿的消炎及痢疾,决非是小儿啼哭服用本品即能安静。

3、自行购药警惕“名贸实易”

一位阿尔茨海默症患者,长期服用奥拉西坦胶囊(欧来宁),自行去药店购药,由于没有与药师很好的沟通,结果买了奥氮平片(欧兰宁),还好家人及时发现。

因此,选购药品时切记不能只看简单的药名和商品名,还要看“作用与用途”或“功效与主治”,还应认准“通用名”

三、掌握基本的剂量换算,正确服药

药师提醒您:

1、看规格

目前,同一种药的生产厂家有很多,规格未必一样,比如有的厂家一粒药100 mg,有的厂家一粒药只有50mg,甚至就算是同一厂家,都可能同时生产100 mg和50 mg两种规格,如果你只认准厂家不看规格,就有可能吃错。

2、对剂量

许多中西药的重量用克(g)、毫克(mg)等表示,容积用毫升(mL)表示,并按1克=1000毫克,1升=1000毫升的比例换算。说明书上的药品用法用量通常指成人剂量。儿童剂量则要根据年龄、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根据儿童年龄计算:婴儿药物剂量=月龄成人剂量/150;小儿药物剂量=(年龄成人剂量)/(年龄+12);根据儿童体重计算:小儿剂量=成人剂量小儿体重(kg)/70等。

四、“慎用、忌用、禁用”,何去何从?

慎用,是指该药可以谨慎使用。但患者用药期间必须要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通常需要慎用药物的人群有小儿、老人、孕妇以及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好的患者。因为这些人体内药物代谢功能较差,所以容易出现不良反应。

忌用,是指药物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提醒患者服用此类药物可能会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如果非使用该药不可,应联合使用其他对抗其副作用的药品,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在家用药时,凡遇到忌用药品最好不用。

禁用,是指禁止使用。某些患者如使用该药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或中毒,凡属于禁用的药品,绝不能使用。

五、怎样判定药品的有效期,保障用药安全

有效期是指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其含义为药品在一定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药品均应注明有效期,药品超过有效期或达到失效期后则为过期失效,失效的药品一定不能再用,买药和存药都必须关注药物的有效期。

有效期的标注方式有2种:第一种如“有效期至2017年6月”,说明该药到2017年6月1日开始失效;第二种如“生产日期2017年6月,有效期3年”,则说明该药只能使用到2020年6月30日。

日常生活中,药品开封后,由于接触空气,受到温度、湿度、光线等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导致药物提前变质。所以,服药前一定要观察药物的性状是否已经发生变化。比如我们最常用到的眼药水,虽然药品的有效期有一年甚至18个月,但是一旦开封使用,最好在一个月内用完,最长也不要超过两个月。

六、正确面对不良反应,勿恐慌

许多药物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不同的不良反应,除药物本身的特性外,还与用药者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有关。

药师提醒您:不能以说明书上不良反应的多与少来衡量药品的“好”与“坏”。如果服药后出现了轻微、短暂的不良反应,可立即停用,或与医生、药师联系,听取专业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必要时积极配合治疗;如果出现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可疑药品,同时去医院诊治,在医生的指导下消除不良反应。当出现药品说明书外的不良反应时,更应引起必要的重视,毕竟“是药三分毒”。


审稿: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药学部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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