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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科普宣传活动在北京儿童医院举办

发布日期:2015-05-06 来源: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

2015年4月25日是我国第29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活动的主题是“预防接种——孩子的权利,社会的责任”。4月24日,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和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共同主办的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科普宣传活动在北京儿童医院举行。本次活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疫苗专业委员会、北京儿童医院、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活动特别制作了预防接种科普宣传短片,邀请专家解读预防接种的作用和好处,透析我国疫苗质量监管体系及质量保障,讲解疫苗使用的相关知识,使参与活动的医务人员和儿童家长进一步理解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预防接种的积极性,促进形成人人参与、科学防病的社会氛围。活动期间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授予北京儿童医院“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双方在今后将共同开展生物技术科学普及活动。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作为前沿技术领域的行业组织,今后将联合各方大力开展科普与公益活动,加深公众对医药生物技术的了解,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我国政府于1978年起实施儿童计划免疫,最初为4苗防6病。1992年卫生部又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计划免疫范畴,变成5苗防7病。随着科技进步,计划免疫不断扩大其内容,2007年又将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儿童计划免疫扩大为目前的12苗防13病,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总体保持在90%以上。

自1978年实施计划免疫以来,据估算共减少了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6种疾病的发病人数约3亿人,减少相关死亡超过400万人。通过开展普及乙肝疫苗接种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自1992年以来全国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减少了近2000万人,目前5岁以下儿童慢性乙肝病毒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提前实现了世界卫生组织乙肝控制目标。免疫预防对保障人民健康,提高人均期望寿命等,起到了无法替代的作用,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持久的社会效益。

按我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目前对适龄儿童接种的第一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麻腮风疫苗(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A群和A+C群多糖疫苗)、乙脑疫苗。另外,有3种是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接种的疫苗,包括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在发生疫情或洪涝灾害时,对重点人群接种的炭疽疫苗和钩端螺旋体疫苗。接种上述疫苗可以预防乙型肝炎、结核、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腮腺炎、风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以及流行性出血热、炭疽病、钩端螺旋体病等15种传染病。

第二类疫苗(国家免疫规划外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疫苗。目前常用的第二类疫苗有流感疫苗、水痘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口服轮状病毒疫苗、肺炎疫苗(23价多糖疫苗、7价结合疫苗)、狂犬病疫苗、流脑A+C群结合疫苗等,分别可以预防流行性感冒、水痘、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儿童细菌性脑膜炎和肺炎、轮状病毒引起的婴幼儿腹泻、肺炎链球菌引起的肺炎和脑膜炎、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疾病。

所有的一、二类疫苗一定要按免疫程序接种。免疫程序是根据临床试验和多年的研究成果而制定的。根据各种疫苗免疫程序,有的疫苗只需要接种1剂次,如卡介苗。有的疫苗需要接种多剂次,如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等,才能使儿童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只有按照免疫程序的要求按时接种疫苗,才能充分发挥疫苗的免疫效果,使其达到并维持高免疫水平,有效预防疾病。如果不按照程序接种疫苗,如初始接种年/月龄提前、不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基础免疫各剂次和加强免疫剂次的接种、接种剂次间隔小于规定等,都有可能影响保护性抗体的产生,影响疫苗预防疾病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证也是儿童入托、入学的主要凭证。因此当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应携带相关证明,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国家规定儿童在入托、入学时,学校要开展《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未按规定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漏种儿童,要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补种,以预防传染病在学校中暴发和流行。

2011年3月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北京宣布,我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了WHO的评估。这表明我国政府对疫苗的监管体系得到WHO的认可,已经具备了WHO要求的监管标准,能够保证中国生产疫苗的质量安全,标志着中国疫苗产品具备了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预防接种是避免孩子患有各类疾病的第一道防线,是保障孩子健康的重要措施,但是无论襁褓中的婴儿还是咿呀学语的幼童都不会为自己主动争取这个权利。作为孩子第一监护人的父母,除了提供衣食等基本条件外,有保障孩子获得健康福利的义务。我国从1978年开始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儿童接种免疫规划内疫苗全部免费。孩子的预防接种不仅仅是父母个人的选择,更是孩子应该享有的权利,父母应积极配合国家,履行保障孩子获得这一权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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